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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负全责
2025-06-19 10:17:24   
2025-06-19 10:17:24    来源:宁夏法治报

  6月17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一大队民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依法对无证驾驶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马某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600元的处罚。

  5月23日19时50分许,清和北街与银河巷交叉口向北2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男子从驾驶位上下车后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了肇事逃逸司机马某。到案后,马某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当日19时44分,马某驾驶宁A号小型轿车沿清和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银河巷交叉路口向北20米路段变更车道时,遇李某某驾驶宁A号牌车辆对向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询问,马某称车辆是骗取姐姐的,其没有取得驾驶证,发生事故后既紧张又害怕,于是逃离了现场。

  经认定,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6月17日,交警依法对马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三种违法行为合并作出3600元罚款、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驾驶过程中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拨打120救治伤者,并迅速报警处理。无论驾驶车辆肇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切勿心存侥幸逃逸。(记者 李毓琛)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邹炜新